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吗

2022年08月25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约定好的抚养费,随着实际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涉及子女的费用支出也越来越高。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2021年,陈先生和李女士调解离婚,双方约定离婚后婚生子小陈随陈先生共同生活,李女士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小陈独立生活为止。在这之后,小陈一直跟随陈先生共同生活,李女士也按照协议按时给付抚养费。

可随着小陈升入初中,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逐渐增加,每月600元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小陈的实际消费需要。于是陈先生以小陈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至每月2000元。庭审上,李女士表示陈先生从不配合其行使探望权,现在自己已再婚并育有一女,目前只能在家带娃,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所以不同意增加抚养费。

 

陈先生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陈先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因为根据规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即使夫妻双方已经明确了固定数额的抚养费,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合理要求。

但是,在提起要求增加抚养费诉讼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在向法院起诉时,陈先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该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也就是小陈是原告,陈先生是小陈的法定代理人,李女士为被告。

其次,在出现以下三种法定情形时,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在父母一方有能力支付的前提下,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比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或物价上涨,再按照以前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支付,已经明显不能满足子女当前正常生活和学习等消费支出的。

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的抚养费已经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比如孩子出现疾病,需要长期治疗、耗费大额医疗费用的。

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这里的理由是否正当,可以根据是否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是否是原定抚养费确定之后,新出现的事由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当然,在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同时,也应当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增加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最后,除了子女的实际需要,还要考虑给付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给付;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此外,在确定增加抚养费时,要能保证父母在支付抚养费后剩余的收入能够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并且不至于影响其承担其他的法定义务,比如赡养老人。

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在家待业没有固定收入,并且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小陈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900元。

 

不配合探望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本案中,李女士表示陈先生从不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那么,如果直接抚养的一方不给探望孩子,探视权人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离婚以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探望权和给付抚养费各自独立,没有必然的联系,探望权的行使不以抚养义务是否履行作为前提。也就是说,不能因一方不给付抚养费而不允许其探视子女,也不能因一方不允许探视子女而不给付抚养费。

如果对方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阻碍自己行使探望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增加抚养费,既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也要有法定的理由。当然无论如何,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除了经济上的给予,也要共同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给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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