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更“上刑”!男子因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被批捕

2023年11月20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依托咪酯究竟是什么?有什么危害?为何万万不能碰?让我们来看一起涉依托咪酯电子烟的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1日,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上头电子烟”相关暗语信息,并将5个“上头电子烟”烟弹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张某。随后,民警现场查获“上头电子烟”5粒,另在李某住处查获“上头电子烟”烟弹3粒、电子烟烟杆1支。经鉴定,被查获的“上头电子烟”烟油中均检测出依托咪酯成分。后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10月26日,当地检察院以对李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什么是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一种白色结晶或结晶粉末,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医学上主要用作麻醉药品。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的替代品,并以烟弹、烟粉等形式伪装成新型“上头电子烟”销售牟利。

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暴躁易怒、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极易引发呼吸暂停等情况。一旦长期大剂量吸食,则极易导致死亡。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其中明确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律师说法

依托咪酯被列管后,属于第二类精神药物,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法途径获得。这也意味着,从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进行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规定,吸食、注射或向他人提供依托咪酯的,将予以拘留或罚款的治安处罚;对于吸毒成瘾者,将根据成瘾程度,分别作出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或实施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涉毒犯罪予以刑事处罚。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滥用依托咪酯等于吸毒,非法贩卖依托咪酯等于贩毒。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学会自我保护,不好奇、不尝试,坚决拒绝“上头电子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1868053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