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打印遗嘱,无效!

2023年09月20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最容易被忽略!如果打印遗嘱没写这些,很有可能会被判定无效。

 

基本案情

王先生和林女士为再婚配偶关系,大王系王先生和原配妻子的子女,小王系王先生和林女士再婚后所生子女。2022年,王先生和林女士去世后,大王将小王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庭审上,大王诉称,涉案房屋系王先生和林女士留下来的遗产,二人曾在2018年立有共同的打印遗嘱,其中载明房屋系王先生和林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大王无其他住房居住,因此该房屋在二人去世后由大王继承所有。而小王辩称,对上述打印遗嘱效力不予认可,见证人梁先生、梁女士并未见证立遗嘱的过程,且并未签署日期,因此属于无效遗嘱,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王先生和林女士持有的打印遗嘱的效力问题。经法院查明的事实以及见证人出庭陈述可知,王先生和林女士在立遗嘱时,见证人并未全程在场见证,且见证人梁先生、梁女士仅签有姓名,并未签署日期,因此上述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院对上述打印遗嘱的效力不予认可。在打印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予以依法分割。最终,法院判决房屋由大王、小王每人继承二分之一的份额。

 

律师说法

虽然打印遗嘱具有制作简单、形式规范等特点,但也存在真实性辨识困难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有效成立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法定要件:

一是对见证人的要求。见证人需要有见证能力,并且见证人必须是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以外的其他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是见证人数的要求。打印遗嘱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如果一个人自行制作打印遗嘱,只有自己的签字,而没有见证人签字,那么也无法产生遗嘱效力。

三是确认方式的要求。在形式方面,打印遗嘱需要见证人在打印制作过程中全程在场参与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同时签署年、月、日,以确定打印遗嘱的每一页均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见证人均在现场进行见证。

律师提醒,如果选择使用打印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遗产作出安排,切记要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避免因为形式上的瑕疵导致无法实现对自身财产的有效处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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