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年终奖前“被离职”,不享有年终奖规定有效吗?

2023年02月06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年关将至,不少公司又到了快发年终奖的日子。可如果在发放前“被离职”,那么年终奖还可以拿到手吗?

 

基本案情

张某和某网络公司自2021年1月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张某担任高级经理一职。2021年10月,该网络公司对其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张某所任职的岗位因此被取消。随后,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等事宜进行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12月31日,该网络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为由,单方面和张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提起仲裁并起诉,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度年终奖等。

 

法院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查明,该网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年终奖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员工业绩表现等计发。但前提是员工在当年度10月1日前已入职。如果员工在奖金发放月或之前离职,那么就不能享有年终奖。年终奖于次年2月左右发放。据此,一审法院认为,该网络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年终奖的发放情形,而张某在公司发放年终奖前已离职,不符合奖金发放情形,因此对张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对此,张某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2021年度张某已在该网络公司工作满一年,在公司未能举证2021年度张某的工作业绩、表现等方面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张某该年度在公司正常履行了职责,并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因此,对于网络公司主张张某在年终奖发放前已离职而不能享有奖金,该主张缺乏合理性。最终,法院对张某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度年终奖的请求,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

首先,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属于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的范畴。在实践中,年终奖的发放,用人单位享有自主分配权,并非是法定义务,法律上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表现等等,自主确定年终奖是否发放、发放条件以及发放标准,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年终奖发放规则应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因此,对于在年终奖发放前已离职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年终奖的问题,应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时间、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而即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不能享有年终奖,但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并非劳动者单方过失,或者辞职所导致,并且劳动者已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和表现不符合年终奖的发放标准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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