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撞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法院这样判!

2023年01月17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人们的印象里,只有开机动车撞人才可能犯交通肇事罪。但让人不解的是,自行车不是机动车,骑自行车撞人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吗?让我们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下班后的小胡骑自行车回家,行至某路口拐弯处时,因观察不周和骑三轮车的李某迎面相撞,导致两人双双摔倒在地。从地上爬起的小胡见李某满脸鲜血、昏迷不醒,心虚的他于是便骑车逃离了现场。

案发次日,李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小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久,小胡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后逃逸,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小胡有期徒刑4年,赔偿李某家属各项费用50余万元。

 

律师说法

在生活中,有人认为像自行车等非机动性交通工具,不足以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像汽车等机动性交通工具才会危及公共安全,使用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也包括非机动车辆。

因此,和危险驾驶罪不同,交通肇事罪不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不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驾驶员,甚至是行人,只要在公共交通的管理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产生了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足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本案中,小胡因过失导致和李某相撞,致其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中“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规定,因此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此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因自身的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1868053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