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继母索要赡养费,该不该给?法院判了

2022年12月05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亲生父亲去世以后,继母找到继子女索要赡养费,那么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呢?赡养费应不应该给付呢?

小佳和小吴是亲姐弟。姐弟俩年幼时,父亲就和亲生母亲离了婚。过了几年,父亲和张姨再婚,两人就共同将姐弟俩抚养至成年。2022年,姐弟俩的父亲去世,而张姨也年事已高,无法劳动,没有生活来源。作为继母,张姨要求小佳和小吴支付赡养费,但遭到拒绝。随后,张姨将姐弟俩诉至法院。法院经查,张姨和前夫育有一子,但在庭审上,张姨表示不追加亲生儿子为被告。

 

姐弟俩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是一样的。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继父或继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和教育,那么相对应的继子女在成年以后就有义务对继父母进行赡养。

具体到本案,张姨和姐弟俩父亲再婚时,姐弟俩都还没有成年,张姨对姐弟俩尽到了抚养的义务,所以张姨和姐弟俩之间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相同的。而父母对子女尽到抚养的义务,在父母年老、缺乏劳动能力时,成年的子女对于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姐弟俩需要对张姨承担赡养的义务。
 

父母可以放弃被赡养的权利吗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法典》规定的子女的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赡养人也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父母自愿放弃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是其对民事权利的自行处分,应当予以尊重。但是,该义务并不会因父母主动放弃而消失,当父母再次要求赡养的时候,子女仍需要承担赡养的责任。

继父母和继子女,虽无任何血缘关系,但是将继子女抚养成人的付出,仍然值得被认可和尊重。同时,继子女也应如同对待亲生父母那样,承担起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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