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牛却不付货款并逃匿,获刑十二年!
2022年08月12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诚信勤劳方能通往致富之路。可有人偏偏不讲信用,购得货物后没有支付货款,还转移财产,玩起了失踪......
小强经营着一家养牛场,李先生是其牛群的供应商。后来小强因经营不善,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之后在一次交易中,小强收到李先生的牛以后,便转手卖给了他人。但是小强收到转卖的货款后,并没有偿还所欠李先生的货款,而是把部分货款转给了亲友,并携带剩余货款逃匿到外地躲藏。在此期间,小强还企图藏匿转移房产和资金,以此防止李先生利用司法程序冻结其名下财产。不久,小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小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李先生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根据刑法,合同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因此,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特殊形式,其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诈骗的财物必须是合同项下的财物,被害人必须是合同对方当事人。
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四种具体情形:一是行为人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是行为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是行为人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是行为人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除了规定的情形之外,合同诈骗罪还需要发生签订合同时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并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和故意诈骗的主观心理和行为。
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所诈骗的财物必须是合同项下的财物。合同诈骗罪只限于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比如诈骗合同的货物、货款、定金或担保财产等。而诈骗罪在方式和手段上并没有限制,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其次,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同。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合同诈骗罪是利用经济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既侵犯了公私财物,还侵犯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合同诈骗罪保护的不仅是被害人的财产权,更多的是市场经济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只是公私财物。
合同诈骗罪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呢?根据2022年4月6日新施行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第69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因此,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2万元以上。
此外,目前只有2万元以上这个“数额较大”的全国统一标准,在认定“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上,采用的都是地方标准。
根据广东高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个人进行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标准分为两类:一类地区不满3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1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不满2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20万元以上不满12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1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任何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终究难逃司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