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死四棵树获刑,为什么?

2022年06月17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破坏公物可耻,爱护公物光荣,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可有人偏偏不这么做,跑去给树投毒,结果被抓了。

事情是这样的。小王在自家建房时,因某建设服务中心栽种在自家门前的四棵法桐树影响施工,心生不满。为了排除妨碍,于是用冲击钻在四棵法桐树底部多处打孔,并用注射器把毒液注射到孔内,导致四棵法桐树枯死。

经司法鉴定,四棵法桐树总价值为12000余元。最终,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从字面上看,有三个关键词:故意、毁坏、财物。

什么是故意?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明知道自己这么做了会造成财物的毁坏,却依然这么做,或者是放任财物被毁坏。

怎么判断毁坏?想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毁坏行为,要结合财物的效用,以及行为对该效用的减损程度进行判断。

比如汽车,是载人的交通工具,在道路上行驶,安全、舒适就是汽车的效用。因此,把车窗敲碎,把雨刷器掰坏,会影响汽车的驾驶安全,毫无疑问是毁坏。

当然,毁坏不限于从物理上破坏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还包括减损或者让财物丧失效用。比如毁坏电脑硬盘、U盘,把别人鱼塘里的鱼放走。

这里的财物是什么意思呢?刑法里解释为公私财物,这就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第一,既包括房屋、树木等有体物,也包括电力、天然气等无体物。第二,虚拟财产也具有一定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游戏装备、游戏货币等网络虚拟财产也包括在内。

另外,刑法里还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一般按照相应规定处理,不以故意损毁财物罪处理。比如破坏火车、电车等交通工具,以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财物必须是别人所有的财物,如果是故意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该罪。

 

故意毁坏财物量刑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规定,有以下4种情形,应当立案追诉:

第一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第二是,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第三是,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第四是兜底条款,如果有其他严重的情形,也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形,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一般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故意毁坏财物和寻衅滋事

故意毁坏财物这一行为,在寻衅滋事罪里也有规定。《刑法》第293条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在某些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也有相同的地方。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可以从以下三个点来判断。第一寻衅滋事既破坏社会秩序,也侵犯财产权利,单单只是侵犯财产权利,按故意毁坏财物处理。

第二故意毁坏财物是出于泄愤报复心理,把财物损毁,而寻衅滋事是为了追求刺激,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第三寻衅滋事一般是临时起意,损毁的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毁坏财物是事先预谋好,对象是特定的。

因此,可以总结为:寻衅滋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损毁公私财物。

出于一己之私,作出破坏公物的行为,到头来只会得不偿失。所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破坏他人财物,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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