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款人”请注意!遇到虚假发货怎么办?
2021年01月24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尾款人”请注意!遇到虚假发货怎么办?
【前言】
2020年的“双十一”~
似乎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
11月1日
你的尾款付完了嘛,“尾款人”?
现时代,双十一似乎每年已固定成了消费者的网上购物狂欢日,不停的活动,不停的红包、折扣,更多的优惠力度,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购物的乐趣,但是这种网上购物始终不同于线下购物,消费者在付款之后,并不能第一时间手里拿到商品,在某种程度上滋生了部分商家通过虚假发货来非法获利的现象。
如果网购过程中遇到虚假发货,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以下是实务案例供参考
【简要案情】2019年的11月,王先生在一家网购平台中的家具店铺,看中了一款木质漆器风格的电视背景墙,通过网购平台与该店铺的客服人员沟通好了尺寸、价格、款式以及上门安装时间等事项,之后,王先生并拍下来,先行支付了600多元的定金。
之后王先生多次与店家沟通进度,期间王先生要求变更材质,商家则要求增加货款,最终的款式与材质均未商定。
于2019年12月,在王先生未确定款式的情况下,也并未受到任何产品的情况下,网购平台已经显示商家已经发货,并且因王先生未注意到发货信息,10天后系统自动确认收货。
【裁判要旨】
对于网购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个争议焦点,网购平台无法逐一审查快递的真实性,且网购平台事前已经尽到警示、提醒用户的义务,在王先生将该事上报网购平台客服后,网购平台主动多次联系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并未提交证明材料给平台,平台尚未能解决此事。该网购平台已经尽到警示、提醒义务,且该事发生后也主动积极去协商解决,网购平台并无错失,无需承担责任。
对于商家是否要承担责任这个争议焦点,网购平台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对于定制货物的款式并未最终商定,且商家从未提示买家货物已经安排生产,关于卖家主张的买家自主上门提货的主张亦无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对于卖家的主张不予采信。
【裁判结果】
被告邵某返还原告王先生定金600元,并同时赔偿600元。
结语:
常年网购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下单还需要更谨慎,同时也要提防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等这些陷进。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多仔细阅读商品信息、折扣规则等,留意商家的信息于店铺评价,并注意保存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快递单据等相关材料,若当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这些保存的相关材料便是证据,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全国统一热线:400-1555-997。
最后的最后,图片版公略奉上(图片内容来源于人民日报)
毕竟双十一还有第二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