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后,离婚变容易了还是困难了?

2021年01月24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生效后,离婚变容易了还是困难了?


【前言】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结婚登记713万对,离婚登记310万对,离婚率43.55%,离婚率达历史新高。对于人民法院来说,离婚案件所占比例也是在所有类型案件中名列前茅。随着《民法典》的出台,离婚话题上了热搜,大家讨论比较多的是:从明年元月一日起《民法典》生效后,离婚容易了还是困难了?


一、《民法典》对于“协议离婚”的影响——协议离婚增加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对于夫妻协议离婚的,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其中《民法典》

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法条规定的看,《民法典》出台后,夫妻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比原来多出设置一道“关卡”即30天的冷静期。换一句话说:《民法典》出台前申请离婚登记,当天申请就可以拿到离婚证;而在《民法典》出台后申请离婚登记,至少要32天才能拿到离婚证,而且在这期间,很有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话,那么离婚困难了。


《民法典》生效后,双方同意离婚可否突破30天的“冷静期”?是可以通过实操层面来加快离婚的进程,在目前《民事诉讼法》未做作修改的情况下,从实操的层面是可以做到的。方法是:由一方起诉,然后通过诉前调解或简易程序以调解的方式离婚。

 

二、《民法典》对于“诉讼离婚”的影响——解决离婚久诉不判的尴尬局面

《民法典》对于夫妻诉讼离婚的,夫妻第一次诉讼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夫妻是采用起诉离婚的。而诉讼离婚往往因各种原因导致费时费力,例如财产的分割、抚养权的纠纷以及另一方不同意等等原因,不少人可能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来来回回才将婚离掉。

在《民法典》生效后,情形变化大为不同,《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从法条规定来看,比较于《婚姻法》“感情破裂”的规定,《民法典》增加了“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即应准予离婚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彻底解决了诉讼离婚久诉不判的尴尬局面,避免了诉讼三、四次才判决离婚的痛苦,耗时费力来来回回的局面,对于想要通过诉讼离婚的夫妻来说,减少了所要消耗的时间成本。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虽然协议离婚增加了时长,但是可以通过实操操作来突破“冷静期”,而占比较更大的诉讼离婚却大大缩短了时长,所以总体而言,《民法典》生效后总体上离婚更容易了。


结语:

如果婚姻中出现问题,双方应当心平气和地好好谈一谈,尽早处理问题,理性面对、经营感情,且行且珍惜。离婚只是最后手段,若不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不建议使用,对彼此甚至家人都会产生伤害。若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全国统一热线400-155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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