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出售游戏账号后又偷偷“找回”?涉嫌盗窃罪!

2023年06月01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爆炸式增长,游戏玩家之间买卖游戏账号较为普遍。可有人出售账号后,却动起歪心思偷偷“找回”,那么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呢?

 

基本案情

2022年初,吴某因无力偿还借款,于是打算忍痛出售自己的游戏账号。经过一番议价之后,吴某通过网络以8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及其中的装备全部卖给了张某。出售游侠账号后,吴某心有不舍,于是在网上花费50元购买了“账户被盗找回服务”,然后向游戏平台运营商申诉,谎称他本人的游戏账号被盗。后吴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账号绑定的原始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成功将游戏账号“恢复”,并重新设置了密码。不久张某发现账号无法登录,于是通过微信询问情况,却发现吴某已将自己“拉黑”。随后张某报警。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游戏账号和装备虽然存在于特殊的网络环境中,但同样凝结了玩家的劳动成果,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和现实效用性,系法律所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本案中,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找回”已经出售他人且由他人控制的游戏账号及装备,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律师说法

游戏账号是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被管理的可能性,可以在市场中流转、交易,兼具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交易双方真实的、现实的买卖,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私自“找回”自己出售的游戏账号,属于窃取虚拟财产,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还可能触犯刑法。在此律师提醒大家,买卖游戏账号有风险,非必要情况,尽量避免此类交易,同时千万别像本案中的吴某一样,抱着“卖掉再找回”的钻空子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免最终锒铛入狱、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868053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