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喝酒没开车,却犯了危险驾驶罪?
2022年06月27日 广东集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虽然喝了酒,可是没开车,只是坐在副驾驶,为什么也构成犯罪?
小林和小李难得空闲,相约出来聚一聚,两人在大排档共同饮酒到次日凌晨。酒后小林把自己的车钥匙交给小李,让小李开车。小李驾驶汽车载着小林,沿着大道红绿灯路段左拐弯时,和道路中间的护栏发生碰撞。事故发生之后,小林和小李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经鉴定,小李血液乙醇含量为1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的行为都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属于共同犯罪,依法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第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第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驾驶的;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危险驾驶罪就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就是醉驾。同时我们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血液酒精含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是驾驶车辆类型。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可在陆地上行驶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刑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才构成刑事犯罪。而要提醒的是,醉驾非机动车,比如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同样要面临相应的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本案中,小林没有驾驶机动车,为什么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实际上,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来处理的。刑法第25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这些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第一是,机动车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仍然把车辆出借给他人;第二是,机动车所有人、持有人明知他人饮酒,仍然教唆、胁迫或指使他人驾驶机动车的;第三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必须驾车出行,仍然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并且饮酒后没有给其找代驾。第四,两人或多人饮酒后,共同分段、分时驾驶。
本案中,小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而小林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在明知小李醉酒的情况下,仍然把实际控制的机动车交给小李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醉驾的,要面临以下处罚。
一是罚款、拘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到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此外,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是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当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看完案例,提醒大家,第一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红线,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否则追悔莫及。第二酒局上不要强迫他人饮酒。在对方不能喝酒时,不要劝酒。饮酒后对方驾车的要进行劝阻。第三,借车需谨慎!要看借车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也要看借车人是否存在酒驾或醉驾等情形。当借车人存在前述情形时,不要碍于面子而出借车辆,否则害人害己,后悔终生。